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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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l:10mg(以C45H54N4O8计)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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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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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78 |
国药准字H1999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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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
主要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恶性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对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胃癌和食管癌等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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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只能静脉给药。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每周25~30 mg/m2。联合化疗:依照所用方案选用剂量和给药时间,一般25~30 mg/m2。药物必须溶于生理盐水(125ml),于短时间内(15~20分钟)静脉输入,然后静滴大量生理盐水冲洗静脉。 |
单用每日60~100mg/m2,连用10日,每3~4周重复。联合化疗50mg/m2/天,连用3或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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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血液学毒性 1.1粒细胞减少 1.2贫血常见,但多为中度 2.神经毒性 2.1外周神经毒性:一般限于深腱反射消失,感觉异常少见。长期用药可出现下肢无力。 2.2植物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小肠麻痹引起的便秘。麻痹性肠梗阻罕见。 3.胃肠道毒性 3.1便秘 3.2恶心呕吐常见,程度较轻 4.呼吸道毒性 4.1与其它长春花生物碱相似。本品可引起呼吸困难和支气管痉挛。这些反应可于注药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内发生。 4.2可见有中度进行性脱发和下颌痛。 5.静脉用药外渗可引起局部皮肤红肿甚至坏死。 6.偶见有心律失常、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和脱发发生。 |
主要为血液学和消化道毒性,与静脉制剂比较,呕吐发生率较低。极少数可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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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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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长春瑞滨。 |
依托泊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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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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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治疗必须在严密的血液学监测下进行,每次用药前均须检查外周血象。 2.当粒细胞减少时(<2000/mm3),应停药至血象恢复正常。 3.肝功能不全时应减少用药剂量。 4.肾功能不全时,应慎重用药。 5.治疗操作时谨防药物污染眼球,药物在一定压力下喷射入眼时可导致角膜溃疡。 6.在进行包括肝脏的放疗时,忌用本品。 7.本品必须严格地经静脉给药。静注药外漏可引起局部皮肤反应,甚至出现坏死,一旦外漏,应立即停注,局部处理。 |
宜饭前服用,注意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本品有骨髓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病人的血象。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