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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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l:10mg(以C45H54N4O8计) |
75μg/0.3ml/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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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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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78 |
国药准字J2018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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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
1.促进骨髓移植后中性粒细胞计数增加。 2.癌症化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包括恶性淋巴瘤、小细胞肺癌、胚胎细胞瘤(睾丸肿瘤、卵巢肿瘤等)、神经母细胞瘤等。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发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4.再生障碍性贫血伴发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5.先天性、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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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只能静脉给药。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每周25~30 mg/m2。联合化疗:依照所用方案选用剂量和给药时间,一般25~30 mg/m2。药物必须溶于生理盐水(125ml),于短时间内(15~20分钟)静脉输入,然后静滴大量生理盐水冲洗静脉。 |
1.促进骨髓移植后中性粒细胞计数增加 成人和儿童的推荐剂量为300mg/m2,通常自骨髓移植后次日至第5日给予静脉滴注,每日一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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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血液学毒性 1.1粒细胞减少 1.2贫血常见,但多为中度 2.神经毒性 2.1外周神经毒性:一般限于深腱反射消失,感觉异常少见。长期用药可出现下肢无力。 2.2植物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小肠麻痹引起的便秘。麻痹性肠梗阻罕见。 3.胃肠道毒性 3.1便秘 3.2恶心呕吐常见,程度较轻 4.呼吸道毒性 4.1与其它长春花生物碱相似。本品可引起呼吸困难和支气管痉挛。这些反应可于注药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内发生。 4.2可见有中度进行性脱发和下颌痛。 5.静脉用药外渗可引起局部皮肤红肿甚至坏死。 6.偶见有心律失常、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和脱发发生。 |
1.较常见骨痛及关节肌肉酸痛,多出现于用药后白细胞迅速上升至接近正常水平或白细胞较前明显升高的患者,如其程度为轻至中度,无需临床处理。 2.偶可出现消化道反应(食欲缺乏、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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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药或其它基因重组制剂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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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长春瑞滨。 |
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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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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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治疗必须在严密的血液学监测下进行,每次用药前均须检查外周血象。 2.当粒细胞减少时(<2000/mm3),应停药至血象恢复正常。 3.肝功能不全时应减少用药剂量。 4.肾功能不全时,应慎重用药。 5.治疗操作时谨防药物污染眼球,药物在一定压力下喷射入眼时可导致角膜溃疡。 6.在进行包括肝脏的放疗时,忌用本品。 7.本品必须严格地经静脉给药。静注药外漏可引起局部皮肤反应,甚至出现坏死,一旦外漏,应立即停注,局部处理。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