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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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20克(相当于总药材15.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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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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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251 |
国药准字Z4202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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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本品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
清热,解表,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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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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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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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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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木香﹑甘草 |
金银花、连翘、防风、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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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香、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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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7.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