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4g |
||
生产企业 |
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251 |
国药准字Z2005400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本品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木香﹑甘草 |
化橘红﹑苦杏仁﹑百部(蜜炙)﹑水半夏(制)﹑白前﹑茯苓﹑五味子﹑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7.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