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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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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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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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539 |
国药准字Z5102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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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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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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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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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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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木香、甘草。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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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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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 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