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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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丸重0.8g |
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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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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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370 |
国药准字Z20093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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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
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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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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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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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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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木香、甘草。 |
丹皮酚、丁香油。 辅料: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三乙醇胺、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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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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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外用药,不宜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