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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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按长春瑞滨计) |
0.25g*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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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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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234 |
国药准字J2018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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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和转移性乳腺癌的单药或联合化疗。 |
本品单药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癌(NSCLC)。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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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单药治疗:推荐方案为:前三个疗程的用药用药剂量以体表面积计为60mg/㎡,应每周一次服用。每3周为一个疗程。后续用药在三个疗程用药之后,建议将诺维本?的剂量增至80mg/㎡,每周一次服用。但前三次应用60mg/㎡剂量时,嗜中性粒细胞若曾有一次低于500/mm3或超过一次低至500~1000/mm3间的患者应仍维持使用60mg/㎡剂量。前三个疗程使用60mg/㎡/周剂量时嗜中性粒细胞数量嗜中性粒细胞1000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1次)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2次)嗜中性粒细胞500第四个疗程的建议用药剂量(mg/㎡/周)80806060在使用80mg/㎡的剂量期间,若嗜中性粒细胞数量出现低于500/mm3的情况或者超过一次在500~1000/mm3之间,需等到嗜中性粒细胞数量恢复正常才能继续用药,并且将剂量由80mg/㎡/周减少至60mg/㎡/周。从第四个疗程起,开始使用80mg/㎡/周给药时的嗜中性粒细胞数量嗜中性粒细胞1000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1次)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2次)嗜中性粒细胞500下次给药的推荐剂量(mg/㎡/周)8060在给药剂量为60mg/㎡/周的前三个疗程中,若嗜中性粒细胞数量不低于500/mm3或者也未超过一次在500~1000/mm3之间,可以依据前三个疗程用药原则,将每疗程的用药剂量重新由60mg/㎡/周增加至80mg/㎡/周。·对于联合用药治疗方案,应当根据所选治疗方案对剂量和给药时间表进行调整根据临床研究,80mg/㎡的口服剂量相当于静脉给药时的30mg/㎡,60mg/㎡的口服剂量则相当于静脉给药时的25mg/㎡。为在联合治疗方案中改善患者用药便利,以上为静脉给药和口服给药相互调整剂量的依据。对于联合治疗方案,应当根据所选治疗方案对剂量和给药时间表进行调整。在132例中国患者中进行的临床研究考察了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与顺铂联用治疗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IIIB~Ⅳ期非小细胞型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酒石酸长春瑞滨胶囊口服剂量为60mg/㎡在第1和第8天给药;顺铂80mg/㎡,第1天给药,在口服长春瑞滨后立即给予,每3周重复一次,在第2个疗程中,口服长春瑞滨的剂量可从60mg/㎡增至80mg/㎡。在133例中国患者中进行的临床研究考察了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与表柔比星联用治疗转移性乳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口服剂量为60mg/㎡,在第1和第8天给药;表柔比星75mg/㎡,第1天给药,在口服长春瑞滨后立即给予,每3周重复一次。在第2个疗程中,口服长春瑞滨的剂量可从60mg/㎡增至80mg/㎡。即使患者的体表面积≥2㎡,按60mg/㎡给药时总剂量不能超过每周120mg,按80mg/㎡给药时总剂量不能超过每周160mg。用法本品必须严格按照口服给药。本品需用水送服,禁止咀嚼或吮吸胶囊。建议在用餐时,同时服用本品。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用法对于轻度肝脏损害(胆红素正常上限1.5倍,且ALT和/或AST为正常上限的1.5至2.5倍)的患者,可给予本品标准计量60mg/㎡/周。对于中度肝脏损害(胆红素为正常上限的1.5至3倍,无论ALT和AST的水平)的患者,应给予剂量50mg/㎡/周。对于重度肝损害的患者,不应给予本品治疗。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用法本品经肾脏排泄较少,即使对于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未有药代动力学证据表明需要降低本品剂量。 |
本品的成人推荐剂量为250mg(1片),1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有吞咽困难,可将片剂分散于半杯饮用水中(非碳酸饮料),不得使用其他液体。将片剂丢入水中,无需压碎,搅拌至完全分散(约需10分钟),即刻饮下药液。以半杯水冲洗杯子,饮下。也可通过鼻-胃管给予该药液。无需因下述情况不同调整给药剂量:年龄、体重、性别、种族,肾功能,因肝转移而引起的中至重度肝功能损害。剂量调整:当患者出现不能耐受的腹泻或皮肤不良反应时,可通过短期暂停治疗(最多14天)解决,随后恢复每天250mg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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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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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身体系统发生的不良事件按发生频率以降序排列 (多见:>10%;常见:>1%且<10%;少见:>0.1%且<1%;罕见:>0.01%且<0.1%;极罕见:<0.01%) 基于在全球进行的临床研究,扩大用药/同情用药以及上市后使用中的数据,在日本以外的地区间质性肺病总的估计报告率约为0.3%,在日本约为3%。 一项双盲的III期临床研究中,比较本品加最佳支持治疗 (BSC) 与安慰剂加BSC用于在既往接受过一个或两个化疗方案,且对最近的治疗无效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NSCLC患者,间质性肺病型事件的发生率在总体人群中相似,两治疗组均为约1%。绝大多数报道的间质性肺病型事件均来自东方人群,接受本品或安慰剂治疗的东方人群患者中,间质性肺病的发生率相似,分别为约3%和4%。一例间质性肺病型事件导致死亡,为接受安慰剂治疗的患者。 在日本的上市后药物监测研究中 (3350名患者) ,报道的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间质性肺病型事件的发生率为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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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绝对禁忌:对酒石酸长春瑞滨或其他长春花生物碱过敏的病人、消化系统有严重病变影响药物吸收的病人、曾经外科广泛切除过胃或者小肠的病人、与肿瘤无关的肝功能严重不全的病人,在妊娠及哺乳期的病人黄热病疫苗(参看药物相互作用一栏)二苯乙内酰脲,用作抗惊厥和抗癫痫的药(参看药物相互作用一栏)。相对禁忌:减毒的活性疫苗、伊曲康唑 |
已知对该活性物质或该产品任一赋形剂有严重过敏反应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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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酒石酸长春瑞滨。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吉非替尼。 化学名称:N-(3-氯-4-氟苯基)-7-甲氧基-6-(3-吗啉丙氧基)喹唑啉-4-胺 分子式:C22H24ClFN4O3 分子量:44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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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规格为20mg)或粉红色(规格为30mg)软胶囊。内容物为粘性、澄清的浅黄至橘黄色溶液,基本无可见颗粒。 |
褐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印有"IRESSA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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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须在对化疗有丰富经验的合格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若患者不慎咀嚼或吮吸了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立即用清水漱口。如若可能,最好使用生理盐水漱口。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表面融化或破损,里面的刺激性液体流出,接触到皮肤,口腔粘膜或眼睛,会产生有害作用。所以表面被损坏的胶囊不能再被服用,须交与药师或医生用适当的方法将被损坏胶囊销毁。如果不慎接触到,须立即用清水冲洗接触部位。如若可能,最好使用生理盐水冲洗。如果在服药的几个小时之后出现呕吐现象,须停止使用正在使用的剂量。灭吐灵,胃复安(metoclopramide)之类的药品可以用来减轻呕吐症状。如果嗜中性粒细胞数量低于1500/mm3而且血小板数在75000至100000/ mm3之间,须推迟治疗,直到各项指标恢复正常以后。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参看用药剂量/服用方法一栏。关于从第四疗程起将用药量从60mg/m2增加至80 mg/m2每星期的情况:参看用药剂量/服用方法一栏。在使用80mg/m2的剂量期间,如果病人的嗜中性粒细胞数量低于500/ mm3以下或者不止一次在500~1000/ mm3之间,不仅要推迟用药直到嗜中性粒细胞数量恢复正常,并且要将剂量由80 mg/m2减少至60 mg/m2每星期。在以后的治疗中,也可能将剂量重新由60 mg/m2增至80 mg/m2每星期:有关情况参看用药剂量/服用方法一栏。在临床试验期间,治疗开始就使用了80mg/m2的大剂量,导致部分患者出现嗜中性白血球极度低下。所以建议在治疗初始阶段使用60mg/m2的剂量。在身体可以适应的情况下,再增至80毫克每平方米每星期。如体内出现感染的症状或体征,应立即进行全面检查。使用须知: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血象变化,每次用药前均应检测血红蛋白、白细胞、嗜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计数。有心脏血供不足的患者慎用。(参看副作用一栏)对肝功能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如何减量使用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尚不清楚。既然长春瑞滨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是通过肾脏系统排泄,那么从药物代谢的角度来说,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减少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的使用剂量并无必要。放射包括肝脏的病人不应同时服用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 |
观察到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间质性肺病,可急性发作。患者通常出现急性的呼吸困难,伴有咳嗽,低热,呼吸道不适和动脉血氧不饱和。短期内该症状可发展得很严重,并有死亡病例的报告。放射学检查常显示肺浸润或间质有毛玻璃样阴影。已观察到在出现该状况的患者中,伴有原发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导性肺炎的患者死亡率较高。 处方医生应密切监测间质性肺病发生的迹象,如果患者呼吸道症状加重,应中断本品治疗,立即进行检查。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使用本品,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 已观察到肝转氨酶升高 (见不良反应) ,罕有表现为肝炎。因此,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肝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如果肝转氨酶升高加重,应考虑停药。 已报道在服用华法林的一些患者中出现INR (International Normalised Ratio, 国际标准化比率) 升高及/或出血事件 (见不良反应) 。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INR的改变。 应告诫患者当以下情况加重时即刻就医:1.任何眼部症状。2.严重或持续的腹泻,恶心,呕吐或厌食。这些症状应按临床需要进行处理 (见不良反应) 。 随机对照试验证明,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将本品和以铂类为基础的标准两药联合化疗方案合用,不会有额外的益处。因此,本品应单用于既往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在一项对儿科患者进行本品和放疗治疗的I/II期临床研究中,45名入选患者(这些患者为新诊断出脑干神经胶质瘤或未完全切除的幕上恶性神经胶质瘤)中,发生4例(1例死亡)中枢神经系统出血 。在一项单用本品治疗的临床研究中,一位患有室管膜瘤的儿童也出现了中枢神经系统出血。接受本品治疗的成年NSCLC患者脑出血风险不太可能增高。 对驾驶及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在本品治疗期间,可出现乏力的症状,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在驾驶或操纵机器时应给予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