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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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250mg,咖啡因32.5mg |
4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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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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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71 |
国药准字H41024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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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咽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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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若症状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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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2.本品中马来酸氯苯那敏可引起嗜睡、疲劳、乏力、口鼻咽喉干燥、痰液黏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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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着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3岁以下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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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和咖啡因32.5毫克。辅料为:淀粉、羟丙基纤维素、色素(柠檬黄)、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穿心莲、翠云草、山芝麻、石膏、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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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味苦微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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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就医。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7.服用该药品期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乙酰氨基酚(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道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