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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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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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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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637 |
国药准字Z20027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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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脾益肺。用于脾肺气虚,动辄喘乏,四肢无力,食少纳呆,大便溏泄。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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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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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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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未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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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黄芪 |
人参、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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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煎膏剂。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具人参特有香气,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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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