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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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片/盒 |
11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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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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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13 |
国药准字H51023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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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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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若症状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数1~30~15.0.5~1一日3次;4~6.16~21.1~1.5一日3次;7~9.22~27.1.5~2一日3次;10~12.28~32.2~2.5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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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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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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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和咖啡因32.5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甜菊素、食用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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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本品为淡橙黄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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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就医。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7.服用本品期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