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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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5g |
0.1g*100片(太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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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五0五药业有限公司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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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85 |
国药准字H5002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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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阴,滋脾补肾。主治消渴症,用于Ⅱ型糖尿病。 |
适用于:(1)异烟肼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治疗,包括结核性脑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2)异烟肼单用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预防:①新近确诊为结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员或密切接触者;②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PPD)强阳性同时胸部X射线检查符合非进行性结核病,痰菌阴性,过去未接受过正规抗结核治疗者;③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长期激素治疗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网状内皮系统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术等患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④35岁以下结核菌素纯蛋白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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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三粒,一日三次,一个月为一疗程。治疗前症状较重者,每次用量可达八粒,一日三次。 |
口服。预防:成人一日0.3g,顿服;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一日总量不超过0.3g,顿服。治疗:成人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每日口服5mg/kg,最高0.3g;或每日15mg/kg,最高900mg,每周2~3次。小儿按体重每日10~20mg/kg,每日不超过0.3g,顿服。某些严重结核病患儿(如结核性脑膜炎),每日按体重可高达30mg/kg(一日量最高500mg),但要注意肝功能损害和周围神经炎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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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 |
发生率较多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围神经炎);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5岁以上患者肝毒性发生率增高);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发热、皮疹、血细胞减少及男性乳房发育等。本品偶可因神经毒性引起的抽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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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肝功能不正常者,精神病患者和癫痫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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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茎叶皂苷、五味子、黄芪、山药、地黄、覆盆子、麦冬、茯苓、天花粉、泽泻、枸杞子。 |
本品主要成分为异烟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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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或粉未;味甘、微苦涩。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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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有实热症者禁用,待实热症退后可以应用。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的结果。异烟肼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3)有精神病、癫痫病史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5)异烟肼中毒时可用大剂量维生素B6对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