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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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g*10袋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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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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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38 |
国药准字Z5202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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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
清热泻火、利水通淋。主治热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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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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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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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严重胃溃疡患者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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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含酚咖 |
日本弓背蚁、黄芪、丹参。辅料为:玉米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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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味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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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仅为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的辅助治疗药物,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5.胸痛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6.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