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g*10袋 |
35g |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38 |
国药准字H1096021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
用于缓解扭伤、挫伤、拉伤、劳损等引起的肌肉、筋膜炎,创伤性关节滑膜炎及韧带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肿胀和疼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每日2-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含酚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含水杨酸甲酯118.0毫克、薄荷脑58.0毫克、桉油18.2毫克、松节油12.9毫克。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气芳香,有清凉感。 |
|
注意事项 |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