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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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l*9支 |
每瓶装1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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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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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400 |
国药准字Z20026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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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益肝肾。本品用于气血不足,肝肾亏损贫血,神经衰弱,产后血亏。 |
健脾和胃,益气养血。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小儿疳积,食欲不振,睡眠不安,多汗及营养不良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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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10~15毫升;三至四岁一次20毫升;五至六岁一次3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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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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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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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黄芪,制何首乌,黄精。辅料为蔗糖。 |
白术(麸炒) 、茯苓、山楂(炒) 、山药(炒) 、白扁豆(炒) 、六神曲(炒) 、麦芽(炒) 、炙黄芪、太子参、蜂王浆、 制何首乌、当归等16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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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酸、涩。 |
本品为棕黄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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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油腻食物。 2. 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本品宜饭前服用。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地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5.患儿如自汗多、夜寐易惊、睡少等应注意是否为佝偻病,以免延误治疗。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