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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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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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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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715 |
国药准字Z35020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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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扶正。用于体弱气虚,四肢无力。 |
补脾益气,燥湿化痰。用于脾胃虚弱,食量不多,气虚痰多,腹胀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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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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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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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油腻食物。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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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黄芪。 |
党参、白术(麸炒)、茯苓、半夏(制)、陈皮、甘草(蜜炙)。辅料为生姜、大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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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香,味微甘、苦。 |
本品为黄白色的水丸,味微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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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