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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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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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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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850 |
国药准字Z51022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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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有清热化浊,宣通鼻窍的功效。用于风寒化热,胆火上攻引起的鼻塞欠通,鼻渊头痛。 |
本品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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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g(即外盖的半盖至一盖),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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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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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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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广藿香叶、猪胆粉。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白芷、薄荷、苍耳子、防风、黄芪、辛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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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气特异,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棕色至棕褐色;味微苦、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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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