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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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12粒/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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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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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46 |
国药准字Z22022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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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芳香化浊,清热通窍。用于湿浊内蕴、胆经郁火所致的鼻塞、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 |
疏风解表、清热盗汗。用于风热感冒,发烧,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全身酸痛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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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瓶装者约半瓶盖至一瓶盖),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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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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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胍过敏者禁用。 2.高空作业者、车辆驾驶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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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广藿香叶、猪胆粉。 |
南板蓝根、大青叶、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穿心莲叶、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胍、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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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灰棕色至棕褐色;气特异,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或灰褐色的粉末,或为四色颗粒;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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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本品清热解毒,风寒外感者慎用。 2.孕妇慎用。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呱、马来酸氯苯那敏,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品。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5.本品含盐酸吗啉呱、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使用时应注意此三种药物的用药禁忌及注意事项等。 6.对本品所含对乙酰氨基酚,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使用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