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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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5gx12粒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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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金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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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46 |
国药准字Z20053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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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芳香化浊,清热通窍。用于湿浊内蕴、胆经郁火所致的鼻塞、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 |
散风解热。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恶寒无汗,骨节酸痛,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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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瓶装者约半瓶盖至一瓶盖),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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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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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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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广藿香叶、猪胆粉。 |
羌活、麻黄、桂枝、荆芥穗、防风、白芷、川芎、石菖蒲、葛根、薄荷、苦杏仁、当归、黄芩、桔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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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灰棕色至棕褐色;气特异,味苦。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深棕色粘稠状液体;气香,味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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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