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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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2g |
每袋重15g(相当于总药材8.5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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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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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124 |
国药准字Z20043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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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清热,发表解肌。用于伤风感冒,身热恶寒,头痛鼻塞。 |
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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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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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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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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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荆芥、菊花、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桑叶、淡豆豉(炒)等味。 |
麻黄、紫菀、百部、甘草、苦杏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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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草黄色;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或黄棕色颗粒;味甜而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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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头痛,肢体酸痛,恶寒发热。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