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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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mg |
0.25g*10s*1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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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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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H2017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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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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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口服,如果医师处方中没有特殊要求,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晨及进餐时);连续用药6周,必要时可以6周以上,间隔2个月可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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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腹痛和腹泻;轻度的头痛、乏力和困倦,偶见轻度嗜睡;有些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此外,有引起视觉障碍、脱发、支气管哮喘和血糖升高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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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有心脏疾病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禁用。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硫酸氨基葡萄糖或者本品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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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起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
硫酸氨基葡萄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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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丸,内含淡黄色油状液体 |
本品为橙红色胶囊,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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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每日用药不得超过2次,2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每次用量不得超过1粒(0.4mg)。 3.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轻者可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 4.当药品发生性状改变时禁用。 |
1.本品宜在进餐时或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 由于缺乏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与有效性的数据,故本品不应用于此类人群的治疗。 4. 本品有引起血糖或血脂升高的报道,有糖尿病或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建议对血糖或血脂进行监测。 5. 观察到哮喘患者开始氨基葡萄糖治疗后会引起哮喘症状恶化(当停止氨基葡萄糖给药后,上述状况消退),因此,初始使用氨基葡萄糖治疗的哮喘患者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6.用药1个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有必要延长用药时间,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