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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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mg |
15g:0.15g。20g: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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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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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国药准字H10950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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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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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2-4g/次,涂于患处,并轻轻摩擦,每日3-4次,总量不超过30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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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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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有心脏疾病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禁用。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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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起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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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丸,内含淡黄色油状液体 |
本品为水溶性基质的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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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每日用药不得超过2次,2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每次用量不得超过1粒(0.4mg)。 3.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轻者可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 4.当药品发生性状改变时禁用。 |
(1) 本品仅用于完整皮肤,不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 勿与眼睛及黏膜接触 (3) 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4)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导致吸收,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5) 如使用本品出现过敏或使用一周后,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 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