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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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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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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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14 |
国药准字H44024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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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节“赫依”,健脾胃。用于上行“赫依”,持命“赫依”之病,“赫依”引起的头痛。尤其对脾虚有显著疗效。 |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蚊叮,消肿、止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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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2次。 |
外用。头痛、头昏时涂于太阳穴处,鼻塞时涂于鼻腔内,其他则涂在患处。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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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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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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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草果、丁香、木香、小茴香。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50毫克,薄荷脑50毫克,水杨酸甲酯5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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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粉末;气芳香,味辛、苦。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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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及喝浓茶。2.孕妇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后拧紧瓶盖。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哺乳期妇女慎用。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