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袋装10g |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14 |
国药准字Z5102024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节“赫依”,健脾胃。用于上行“赫依”,持命“赫依”之病,“赫依”引起的头痛。尤其对脾虚有显著疗效。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
用法用量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过敏。 |
|
禁忌 |
1.孕妇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草果、丁香、木香、小茴香。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粉末;气芳香,味辛、苦。 |
本品为浅灰棕色颗粒;气香,味辛、甜。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及喝浓茶。2.孕妇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