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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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3g;每瓶装18g;每瓶装3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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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永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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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210 |
国药准字Z3502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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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
养脾健胃,开郁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水土不服引起的消化不良,饮食积滞,脘腹胀满,嗳气吞酸,腹泻,食欲不振,面黄肌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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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5克,一日2~3次,饭前或空腹时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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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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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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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草豆蔻。 |
党参、白术、山药、茯苓、陈皮(制)、肉桂、薏苡仁、砂仁、莲子、老范志万应神曲、麦芽、丁香、甘草、山橘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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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
本品为浅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辛、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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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头晕等。4.哺乳期妇女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