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 |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210 |
国药准字B2002089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
健脾平肝。用于脾弱肝旺型小儿疳症的辅助治疗,可改善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面黄肌瘦,大便干稀不稠,贫血。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6岁以下儿童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
成分 |
草豆蔻。 |
太子参、白术(炒)、茯苓、竹叶柴胡、白芍、陈皮、木香、砂仁、麦芽(炒)、夏枯草、山药、乌梅、蝉蜕、石菖蒲、山楂(炒焦)、甘草(炙)。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