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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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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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红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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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210 |
国药准字Z20026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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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
健脾和胃,益气养血。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小儿疳积,食欲不振,睡眠不安,多汗及营养不良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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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10~15毫升(~1.5支);三至四岁一次20毫升(支);五至六岁一次30毫升(支),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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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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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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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草豆蔻。 |
太子参、白术(麸炒)、茯苓、制何首乌、六神曲(炒)、当归、山楂(炒)、白扁豆(炒)、山药(炒)、炙黄芪、麦芽(炒)、桔梗、远志、陈皮、甘草、蜂王浆。辅料为:蔗糖、香精、苯甲酸钠(防腐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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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
本品为棕黄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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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患儿如自汗多、夜寐易惊、睡少等应注意是否为佝偻病,以免延误治疗。 6.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