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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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粒重6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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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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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210 |
国药准字Z20003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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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
健脾化滞,理气止呕。用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引起的胃脘疼痛气逆胸满,倒饱嘈杂,嗳气吞酸,呕吐恶心,宿食停水,食欲不振,大便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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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g,一日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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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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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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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草豆蔻。 |
槟榔、香附、枳壳、陈皮、砂仁六神曲、山楂、谷芽、麦芽、桔梗、白扁豆、厚朴、黄连、瓜蒌、鸡内金、萝卜子、枳实、吴茱萸、茯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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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
本品为白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浅黄色;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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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急燥易怒、口干、头晕血压高。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该药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就到医院就诊。 6.哺乳期妇女慎用,感冒期间停服。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