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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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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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清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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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210 |
国药准字Z20025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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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
健胃制酸。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胀反酸作痛,积食停滞,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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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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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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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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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草豆蔻。 |
主要成份为大黄、龙胆、丁香油、薄荷油、碳酸氢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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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
本品为紫棕色或棕黄色的片;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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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