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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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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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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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210 |
国药准字Z20060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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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
用于饮食不节,痰浊中阻,痞满呕吐,胃脘胁肋疼痛,食欲不振,大便秘结;急性胃炎、胆囊炎属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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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
饭前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一个月为一个疗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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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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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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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草豆蔻。 |
半夏(姜制)、木香、枳实(制)、大黄、龙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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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
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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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脾胃虚寒者及孕妇慎用,或遵医嘱。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