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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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2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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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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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210 |
国药准字Z20050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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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
消食化滞,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便秘,食滞,疳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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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2袋,三岁至七岁一次2~3袋,一日3次。成人一次3~4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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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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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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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草豆蔻。 |
鸡内金(炒)、山楂、六神曲(炒)、麦芽(炒)、槟榔、陈皮。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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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气微,味甘、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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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虚泄泻,大便溏薄,次数多者应慎用或不用。 2、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厌食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并出现其他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