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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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片*4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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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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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210 |
国药准字Z2302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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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
补气养血,益智安神,补肾健脾,扶正固本。用于气血两亏所致全身无力,心悸失眠,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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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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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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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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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草豆蔻。 |
刺五加浸膏、玉竹、黄芪、当归、维生素B1。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碳酸钙、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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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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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保持情绪稳定。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