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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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每瓶装150ml,每瓶装300ml,每瓶装5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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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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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210 |
国药准字Z50020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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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
益气健脾,消食开胃。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厌食,症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面黄身瘦、大便稀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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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20~3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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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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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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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草豆蔻。 |
党参、黄芪、白术、茯苓、山药、薏苡仁、麦冬、制何首乌、大枣、焦山楂、麦芽(炒)、桑枝。辅料为蔗糖、炼蜜、苯甲酸钠、山梨酸钾、枸橼酸、菠萝香精、陈皮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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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黏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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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食积化热者不适用。5.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