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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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7片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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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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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48 |
国药准字H2008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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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抑郁症。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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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 |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毫克/日。 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毫克/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 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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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国外文献报道,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长期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突然停药后,有些患者会出现撤药反应,尽管停止治疗后可能发生撤药反应,现有的临床前和临床证据都没有显示SSRI类药物可以导致依赖。对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的撤药反应还没有进行系统评价,已经观察到西酞普兰的撤药反应,表现为:头晕、头痛和恶心、大部分表现轻微,而且是自限性。下列为SSRI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体位性低血压;代谢和营养---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眼部---视觉异常;胃肠道系统---恶心、呕吐、口干、腹泻、食欲缺乏;全身症状---失眠、头晕、疲乏、困倦和过敏反应;肝胆系统---肝脏功能检查异常;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痛和肌痛;神经系统---癫痫发作、震颤、运动障碍、5-羟色胺综合症;神病性障碍---幻觉、躁狂、意识混乱、激越、焦虑、人格改变、惊恐发作、神经质;肾脏和泌尿系统---尿潴留;生殖系统---溢乳,性功能方面包括:阳痿、射精障碍、性快感缺失;皮肤---皮疹、瘀斑、瘙痒、血管性水肿和多汗。 |
1.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 2.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 3.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 4.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 5.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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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草酸艾司西酞普兰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忌使用。禁忌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 |
1.本品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 2.舍曲林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合用。 3.舍曲林禁止与匹莫齐特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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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本品主要有效成分为舍曲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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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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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资料,因此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建议不要适用。下列的特殊警告和慎用适用于各种SSRI类药物。矛盾性焦虑:一些惊恐障碍患者在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初期,可能会加重焦虑症状,这种矛盾性反应通常在持续治疗两周后会逐渐减轻。建议降低起始剂量可以减少药物的这种致焦虑效应。癫痫发作: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用药。SSRI类药物应避免用于不稳定的癫痫发作患者,应该对已经得到控制的癫痫发作患者在治疗期间进行监测。如果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应该停用SSRI类药物。躁狂:SSRI类药物应慎用于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史的 |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3.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