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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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每粒装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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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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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95 |
国药准字Z14020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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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补肺益气。本品用于肺肾两虚所致咳喘,浮肿等症,亦可用于各类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慢性肝炎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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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GFR50ml/分肾小球滤过率)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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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和心悸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
目前尚无明显毒副反应,不良反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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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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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班布特罗。其化学名称为:1-[双-(3’,5’-N,N-二甲氨甲酰氧基)苯基]-2-N-叔丁基氨基乙醇盐酸盐。 |
冬虫夏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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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嗅特异,味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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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肝硬化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当减少。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