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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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50ug*200揿(京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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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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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26 |
国药准字H37022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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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本品适用于5岁以上哮喘患者的维持以及预防性治疗。适用于需要应用全身性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哮喘病人,增加吸入本品,可减少或停止必要的全身性肾上腺糖皮质激素药物的使用。丙酸倍氯米松不适用于治疗急性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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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50ml/min)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揿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 )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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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和心悸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 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
气雾剂对个别人有刺激感,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无钠水潴留作用。偶见声嘶或口干,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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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丙酸倍氯米松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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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班布特。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成 份】 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酯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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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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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 肝硬变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 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 (4) 妊娠、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应慎用。 (5) 与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合用引起加重副作用。 (6) 不宜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合用。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