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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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10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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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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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26 |
国药准字H20058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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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可用于伴有粘性痰的急性和慢性支气管或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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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50ml/min)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
1、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一次10ml(2汤匙),每日2次 2、12岁以下的儿童依据病情建议采用如下治疗剂量: 3、6~12岁儿童:每次5ml(1汤匙), 每日2~3次 4、2~6岁儿童: 每次2.5ml(1/2汤匙),每日3次 5、1~2岁儿童: 每次2.5ml(1/2汤匙),每日2次这一服法对于急性呼吸道疾病治疗和慢性病的初始治疗是适当的,14天后剂量可以减半。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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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和心悸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 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
通常能很好耐受。轻微的上部胃肠道副作用偶有报道(主要为胃部灼热、消化不良和偶尔出现的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报道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其中的某些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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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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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班布特。 |
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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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无色澄明或几乎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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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 肝硬变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 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 (4) 妊娠、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应慎用。 (5) 与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合用引起加重副作用。 (6) 不宜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合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分高反应性者不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