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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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0.3gx10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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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中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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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26 |
国药准字Z2007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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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抗癌,消炎,平喘。用于食道癌、胃癌、肺癌,对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多种恶性肿瘤,亦有一定疗效,亦可配合放疗、化疗及手术后治疗。并用于治疗慢性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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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50ml/min)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
口服。一次8~10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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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和心悸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 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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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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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班布特。 |
乌骨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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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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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 肝硬变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 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 (4) 妊娠、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应慎用。 (5) 与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合用引起加重副作用。 (6) 不宜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合用。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