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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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x10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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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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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753 |
国药准字H21020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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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瘡、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
用于防治坏血病以及各种急、慢性传染病或其他疾病,以增强机体抵抗力。也可用于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及过敏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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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20mg;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还可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首剂静脉推注10mg,随后每6小时肌内注射4mg,一般12-24小时患者可有所好转,2-4天后逐渐减量,5-7天停药。对不宜手术的脑肿瘤,首剂可静脉推注50mg,以后每2小时重复给予8mg,数天后再减至每天2mg,分2-3次静脉给予。用于鞘内注射每次5mg,间隔1-3周注射一次;关节腔内注射一般每次0.8-4mg,按关节腔大小而定。 |
口服。成人一次1丸,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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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毫克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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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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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塞米松磷酸钠 |
本品每粒含维生素C100毫克。辅料为:白砂糖、明胶、柠檬黄、虫白蜡、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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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糖丸,除去糖衣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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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