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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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块重8.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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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新海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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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41 |
国药准字Z3202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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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暖胃助消。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 |
健脾益胃。用于老年、小儿及病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面色萎黄,腹胀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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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口服,每日早晚饭前热水化开炖服,亦可干服,开水溶化后放入微波炉加热效果更佳,一次3~4块,婴儿一次1~2块。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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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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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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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榴、白豆蔻、诃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柰、荜茇、寒水石(热制)。 |
党参(炒)、白术(炒)、茯苓、山药(炒)、薏苡仁(炒)、莲子、芡实(炒)、白扁豆(炒)、陈皮。辅料为米粉、蔗糖、麻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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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咸。 |
本品为微黄色扁圆形块状;气香;味甜;在温开水中易溶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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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