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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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袋装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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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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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41 |
国药准字Z20025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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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暖胃助消。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 |
制酸收敛。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以及消化不良属气滞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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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0.5~4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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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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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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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榴、白豆蔻、诃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柰、荜茇、寒水石(热制)。 |
碳酸氢钠、碳酸镁、木香、砂仁(姜汁炒)、豆蔻、薄荷脑、肉桂、小茴香(炒)、甘草、熟面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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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咸。 |
本品为灰黄色至棕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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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