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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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瓶(袋)装0.5g;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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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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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41 |
国药准字Z42021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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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暖胃助消。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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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口服,1至3岁一次1.5g~3g,周岁以内一次0.75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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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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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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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榴、白豆蔻、诃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柰、荜茇、寒水石(热制)。 |
炒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炒鸡内金、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辅料为食用香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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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咸。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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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6.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