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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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有糖型);每袋装4g(无蔗糖) |
每袋重5g(无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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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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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011 |
国药准字Z3202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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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理气活血。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上腹疼痛,痞满纳差以及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健脾和胃,理气活血。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上腹疼痛,痞满纳差以及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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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前开水冲服,一次20克,一日3次。 |
饭前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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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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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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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茯苓、白术(麸炒)、白芍、丹参、赤芍、白及、大黄、木香、川楝子、乌梅、青黛。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成分为制何首乌、当归、补骨脂(麸炒)、白芍、丹参、赤芍、白及、大黄、木香、川楝子、乌梅、青黛。辅料为赋形剂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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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绿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绿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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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小儿、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脾胃虚寒或寒湿中阻者不宜服用。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