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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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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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安邦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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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11 |
国药准字Z1402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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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清心除烦,健脾消食。用于儿童夜眠不宁,消化不良。 |
开胃消食。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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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三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一日2次;三岁至六岁一次10克,一日2次;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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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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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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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楂、竹叶卷心、钩藤、白芍、甜叶菊、鸡内金。辅料为糊精。 |
山楂、六神曲(麸炒)、炒麦芽。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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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味甜。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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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儿平时应少吃或不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以及油腻厚味等食品。 2.服药1-2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 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