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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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5g |
每粒装0.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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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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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092 |
国药准字Z10980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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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理脾胃,促进食欲。用于厌食,消瘦,消化不良。 |
宽中理气,润肠通便,调节血脂。适用于胃脘胀痛、厌食、纳差及大便秘结,还适用于高脂血症及肥胖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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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水调服。三岁以内儿童一次半袋,一日2次;四至六周岁一次半袋,一日3次;七至十二周岁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每日3次,一次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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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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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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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药、川明参、薏苡仁(炒)、麦芽、稻芽(炒)、鸡(鸭)内金(炒)。 |
大黄 , 诃子 , 藏木香 , 碱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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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白色的粉末;气香,味淡。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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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味等不易消化的食品。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 不适用于脾胃阳虚,主要表现为畏寒肢冷、身倦乏力,大便溏。 3 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便溏。 4 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