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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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5粒重1g |
30g:0.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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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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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135 |
H20140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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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行气活血,舒筋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筋骨疼痛。 |
本品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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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或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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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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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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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醋制)、刘寄奴、红花、当归、香附(制)、莪术(醋制)、青皮、枳实(炒)、川芎、降香、赤芍、槟榔、自然铜(煅)、延胡索(制)、牛膝、桃仁、苏木、土鳖虫(酒润)、威灵仙、三棱。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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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或黑色的小蜜丸;味先甜后苦涩。 |
本品为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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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慎用。2.月经期停服。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为了防止过敏和光敏性反应,在治疗期以及治疗后2周内,用药部位避免阳光直接暴晒,包括日光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