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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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5粒重1g |
50ml: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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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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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671 |
国药准字H19983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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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行气活血,舒筋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筋骨疼痛。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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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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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具有良好耐受性,个别患者有轻微的局部反应,及时停药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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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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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醋制)、刘寄奴、红花、当归、香附(制)、莪术(醋制)、青皮、枳实(炒)、川芎、降香、赤芍、槟榔、自然铜(煅)、延胡索(制)、牛膝、桃仁、苏木、土鳖虫(酒润)、威灵仙、三棱。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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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或黑色的小蜜丸;味先甜后苦涩。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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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慎用。2.月经期停服。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