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500ml |
0.3g*36粒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911 |
国药准字Z2202399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损伤,风寒湿痹,积瘀肿痛。 |
祛风除湿,活络镇痛。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手足拘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外用擦患处。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儿童、孕妇禁用。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酒精过敏者禁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止口服。5.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服。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制川乌,全蝎,乌鞘蛇,地龙,蜂房,人工麝香,黑豆。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的粉末;气腥,味微咸。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糖尿病及其它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不胜酒力者慎服。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应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6.本品口服时不能长期服用。外用时不可长期或大面积使用。7.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搔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宜大量、长期服用。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3.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