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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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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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 |
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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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367 |
国药准字Z1097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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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消食,清热养阴。用于脾胃阴虚所致的食欲减退,消化不良。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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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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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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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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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沙参、玉竹、麦冬、山药、荷叶、麦芽(炒)、山楂、白芍、陈皮、牡丹皮、稻芽。辅料为蔗糖、焦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草豆蔻、草果仁、沉香、丁香、寒水石、诃子、红花、木瓜、肉豆蔻、石灰华、石榴子、土木香、五灵脂膏、翼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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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涩。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暗褐色的细小颗粒;气香、味涩、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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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食辛辣食物、各种饮料,以及巧克力等。 2 食要定时,不要偏食。 3 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 4 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儿用量应咨询医师。 5 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易汗出。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本药。 6.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本药。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同时服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