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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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x10支/盒 |
10ml: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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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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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859 |
国药准字H19993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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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本品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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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一次10~15毫升,一日3~4次。 1-3岁10-15体重(公斤)1.5~2毫升一日3~4次。 4-6岁16-21体重(公斤)2~3次。 7-9岁22-27体重(公斤)3~4。 10-12岁28-32体重(公斤)4~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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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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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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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
本品每毫升主要成分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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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 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本品为淡棕黄色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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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 孕妇慎用。 5.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