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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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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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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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60 |
国药准字H20083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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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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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4次。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 |
以阿奇霉素分散片治疗感染疾病服用前用水分散后口服直接吞服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g。 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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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病人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因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者约0.3%不良反应中消化道反应占大多数主要症状包括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偶见腹胀一般为轻至中度偶见肝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发生率与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青霉素类相似曾见一过性轻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但是否与阿奇霉素有关尚未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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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阿奇毒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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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
阿奇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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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 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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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2、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3、如同其他抗生素制剂一样,在本品疗程中,应对非敏感菌包括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征象进行观察。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c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